明仁苏木2022年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驻苏木机关单位、中心、嘎查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加强消防、危险化学品、燃气专项等整治行动,重点领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经苏木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苏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苏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今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明仁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副组长:许向国 明仁苏木副苏木达
陈雪飞 明仁苏木副苏木达、武装部长
杨献波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 刘海利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赵志怡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文 梅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孙亚军 明仁苏木公安派出所职员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督导企业自查阶段(4月26日起至4月30日),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即查即改。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0日),在执法督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自纠情况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进一步检查排查,同步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作出整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排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隐患风险问题,采取边核实、边检查、边执法、边整改、边警示教育原则,集中攻坚,确保在大检查期间将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重点
1、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在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安全可靠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以及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临边防护栏、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拆除以及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申现象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方面:紧扣危险化学品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推进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检查。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清理,严查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对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道路运输方面:要持续加大对“两危一客”等重点运输车辆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和“黑车运输”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严查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等节日期间乡镇村屯道路运输的交通安全秩序,管控扎实规范“邮政快递、餐饮外卖、共享单车”等新型运输领域的安全检查管控措施落实落地,根据时间节点全面加强校园放假期间各类车辆的交通疏导与安全管控,严防各类道路运输和交通事故发生。
4、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系统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自建房以及违法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各类文旅活动场所、农贸集市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占用及不符合标准:防火分隔不到位:点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损坏停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检查相关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落实用电、用气、焊接等安全防范措施,抓好“九小、多合一” 场所、“群租房”等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5、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对餐饮业、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倒卖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燃气使用到期气瓶要及时到检测站进行更换。
6、其他领域:要根据实际,注重加强“小、散、远”生产经营单位,农牧业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校园、电力供电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同时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粮油商贸及其他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和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