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发布日期:2022-02-23 浏览次数:140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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