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义隆永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171

为进一步巩固生态保护建设成果,着力解决禁牧休牧执法过程中体系不完善、队伍不健全、执法不严格等问题,按照委、政府关于在全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放牧行为,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持续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主要任务

广泛宣传动员。各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将全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措施、任务传达到各养殖户,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工作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禁牧休牧政策法规及生态保护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时间:2022年9月下旬至2023年12月末

(二)禁牧区域: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区、基本草原、自然保护地、新造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生态灌木林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区、义务植树、社会造林、草地等生态工程区、高速公路两侧和其它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

(三)禁牧畜种为:羊、牛、马、驴、骡及其它人工饲养的草食动物。

(四)请广大农牧民朋友们在禁牧期间勿将牲畜放牧到禁牧区,并根据自身条件,合理调整养殖规模和数量,改变传统养殖观念,积极发展舍饲圈养。同时发现在外乱牧、夜牧、偷牧、放牧行为时,也应该及时规劝和制止这种行为,或及时向镇政府进行举报。

(五)禁牧休牧专项行动将保持高压态势,义隆永镇政府将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禁牧休牧专项执法队伍,全天候开展巡逻巡查,集中开展禁牧休牧执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负责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完善举措。各村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禁牧休牧以及生态保护工作,并做好对护林员、护草员的管理,加强日常管护工作。村两委要制定完善相关村规民约,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实行舍饲禁牧,劝阻违规放牧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执法部门。

(三)落实工作保障。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生态建设与保护和农牧业产业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饲草料种植、储备、供应工作,大力推广舍饲圈养技术,改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为顺利开展禁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禁的住、管的好、不反弹”。

 

信息来源:义隆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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