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二级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组 长:
刘亚刚:党组书记、局长,住建系统党委书记、旗人防办主任(主持旗住建局和人防办全面工作)。
副组长:
田爱军: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关工委主任(协助局长具体负责住建系统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关工委等工作)。
成 员:
郑立东: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党务、机关日常事务、纪检监察、人事人才、财务、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村镇建设管理、集中供热、燃气管理、物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信访、扶贫、兵青妇、招商引资、扫黑除恶、反恐、保密、普法和新闻宣传、档案、实绩考核等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审计股、村镇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周秀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具体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建筑勘察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建设及监督检查、建筑业改革发展、抗震防灾、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管理股、人防综合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检测中心、砖瓦厂)。
王立永: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验收、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园林城建设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于 俊:党组成员、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主持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具体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交易、中介和房地产业发展、城镇住房保障、房屋征收、12345热线,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分管房产股,联系通辽市住房公积金奈曼旗管理部)。
马朝格图:老科协主席、老年体协主席(协助局长负责老年科协、老体协工作,具体协助副局长郑立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下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督査督办、应急处理及会议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计财审计股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财务、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和内部审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三)工程建设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并发布全旗工程建设定额。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全旗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全旗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旗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査、消防设计审査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全旗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旗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拟订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立项报审、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指导全旗城镇给排水、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管理工作。编制全旗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燃气、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参与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综合管理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旗建成区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单位划转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五)房产股
股室职责:负责拟订全旗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宜。负责全旗住房补贴审核工作。拟订全旗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相关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旗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全旗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六)村镇股
股室职责:负责指导全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全旗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垃圾处理工作
(七)人防综合股
股室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和上级人防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旗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及人防宣传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旗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建设;负责全旗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査;负责全旗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等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全旗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全旗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并开展培训演练。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民防空及应急救灾信息化指挥平台,提供信息保障服务。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有线、无线通信保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警报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网络建设和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抢险救灾服务。组织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战备应急值勤值班工作。组织协调旗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目录、计划。组织落实重要目标防护标准、规范开展重要目标普查,建立重要目标数据库。组织指导、监督、检査旗重要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采取防护行动、落实防护措施、防护专业队伍的组建和训练、演练。负责全旗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租赁、招商、招标、评佔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全旗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安全防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平战结合工程设备、设施状况,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人防工程隐患。监督承租单位(个人)安全、合法经营。管理和完善人防平战结合工程档案。负责全旗人防建设经费筹集;负责全旗战时人防工作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