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 白音他拉派出所关于户口变更、更正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89

1. 变更姓名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监护人提交申请到派出所填写《主页变更、更正审批表》在网上直接办理。

已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变更姓名的,无特殊原因及充分理由不予更改。

2. 变更民族及年龄

1)实行三级审核、审批制度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民族、年龄错误必须有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原始凭证(原始户口簿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

到派出所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户籍窗口工作民警审核签字。

由旗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后统一上报通辽市公安局审批。

3. 户口补录

因公民外出多年核对户口时村上漏报、系统更换数据丢失、出生未申报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情况:本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一代居民身份证及《常表》、其他相关材料,并由民警出具调查材料,填写《补入户口审批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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