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姓名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监护人提交申请到派出所填写《主页变更、更正审批表》在网上直接办理。
已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变更姓名的,无特殊原因及充分理由不予更改。
2. 变更民族及年龄
(1)实行三级审核、审批制度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民族、年龄错误必须有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原始凭证(原始户口簿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
到派出所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户籍窗口工作民警审核签字。
由旗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后统一上报通辽市公安局审批。
3. 户口补录
因公民外出多年核对户口时村上漏报、系统更换数据丢失、出生未申报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情况:本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一代居民身份证及《常表》、其他相关材料,并由民警出具调查材料,填写《补入户口审批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