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保洁员、护林员、护路员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 对村两委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例会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 向村民委员会主要领导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 定期对辖区内村屯环境卫生、绿化林地及公共道路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 对未经允许私自使用保洁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