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10-21 浏览次数:117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一、安全播出值班制度

  1、担负安全播出任务的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不同班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常维护处理。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办公班,非办公班时间需其他人员处理故障,应保证通知渠道畅顺,人员到位,处理及时。

  2、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须报请部室负责人同意,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落实他人代班。

  3、严格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4、按规定定时巡视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各种告警显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作相应处理,处理过程需作好记录,对于较严重的故障应立即上报。

  5、遵守故障处理流程,准确迅速地处理故障,及时查询、通报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拖延和故障处理。对重大的事件处理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6、认真组织完成周、月、季度、半年维护、测试计划和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种临时性维护调度指令。

  7、认真填写运行值班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状况、故障处理、电话受理、交接班记录和机房内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所有记录应由部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并签字。

  8、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食、睡觉、打电子游戏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二、安全播出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交班人员须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填写好交接班日志。接班人员须查明系统的运行状态、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以及上一班发生的各种情况,按交班内容逐项检查核实。交接完毕,双方在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内容包括:机房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播出节目、频道变更情况、备品备件使用情况、文件资料、工具仪表使用情况、相关业务通知、上级指示以及需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问题等。

  3、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故障或未完成例行工作时,不能进行交班。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告警或故障,以交班者为主进行处理,接班者协助。在处理告一段落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4、分清交接双方的责任界面,因漏交或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承担责任。因漏接或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由双方承担责任。安全播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1)重点播出时段。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分管安全播出的领导和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各值班岗位加强技术骨干值班。重点播出时段结束,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2)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跟踪掌握事件进展情况,调度指挥各级启动应急措施。当接到上级管理部门发布防范非法信号攻击结束信息时,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通知相关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跟踪事件和应急措施的进展情况,随时调度指挥技术支持。当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所造成的事故已经解决;事件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的必要等情况下,及时宣传应急响应终止。

三、安全播出值班等级

  1、一级值班状态: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的值班状态。

  2、二级值班状态:指在重要播出保障期、重点防范期和安全播出关键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时的加强值班状态。

  3、三级值班状态:指日常正常的值班状态。

四、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

  1、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重要节日期间)、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赛事期间均为重要播出期。重要播出的起止期由上级管理部门提前通知。

  2、在重要播出期间,应建立由台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的重要播出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对重要播出保障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全力以赴保证重要播出。

  3、重要播出期前,分管领导必须组织和动员各类技术人员对设备、网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保障措施,排除隐患,保证主备设备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状态,确保安全。检查和准备处理故障所需并经检验合格的器材、仪表和工具,便于应急抢修使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确保重要播出期间的供电、传输线路的安全。

  4、重要播出期间,各级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应保持各种通讯联络畅通,遇本单位安全播出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处置,要赶赴一线组织调度指挥。重要播出期间,无线发射、传输部门暂停除值班工作以外的一切工作,包括设备的检修和测试。重要播出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本台监测工作,向无人值班的机房和变电站等处理临时派遣值班人员巡视、监视和监听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室外设备的巡视。制止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意外事件;技术主管应掌握播出动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重要播出期间,一旦发生停播及其它播出事故,应立即将事故起止时间、事故分类、事故起因和责任人员姓名报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6、重要播出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台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安全播出情况。

五、台领导值班制度

  在重要保障期由台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领导在二级应急值班状态期间处于留守值班(不离开本城区),在一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期间应进入指挥中心值班。

  台领导值班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播出有关紧急指挥调度和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

  (2)掌握本台安全播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指挥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值班情况。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状态启动和终止。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6)负责向市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播出情况,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安全播出书面报告。

  (7)单位规定的其它职责。

六、广播电视信号源不正常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值班员监听监看发现异常,立即切换到垫播信号或测试信号;

  2、监听监看备用信号源,备用信号正常,切换到备用信号,用备用信号播出;

  3、继续轮流监听监看正在播出的备用信号源和主信号源;

  4、向台领导报告,做好记录;

  5、信号源的内容属于不正常的还要及时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报告。

  6、供电设施遭到破坏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如果供电线路遭到破坏,值班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进行供电,并向技术部主任报告,技术部主任向台领导报告,由技术部主任负责组织人员抢修线路,同时向供电局联系请求支援,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台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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