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计算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职工调动工作的工龄计算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军、工龄计算
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文、教、卫、体人员的工龄计算
乡(镇)干部的工龄计算
城镇下乡插队知青工龄计算
集体单位职工工龄计算
出国、归侨职工工龄计算
临时工、亦工亦农人员、轮换工的工龄计算
劳动合同制工人工龄计算
国营农场、林场职工工龄的计算
落实政策人员工龄计算
犯错误、违法犯罪人员工龄计算
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的计算
关于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的关系说明
我国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国有和集体等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统称为连续工龄,统账结合制度之后,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连续工龄的概念已被缴费年限所替代。职工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工龄计算的基本政策只是对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调整,不调整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