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正常死亡
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办理
死亡公民已经火化:凭《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居民在家中死亡: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亲属签字确定凭死者户口簿、死者身份证,办理死亡注销。
2、居民非正常死亡
公安、司法部门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死者户口簿》、死者身份证办理。
3、居民下落不明
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失踪人员户口簿、失踪人员身份证。
市外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