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河村村民代表会研究,同意清河村建设消防站点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购置消防车事宜
政府落实消防站项目,使用小型公益事业项目光伏资金,由于项目需要以村为单位申报,需要村上研究。消防车车辆型号不小于4吨,带水炮,参数以旗政府办2022年10月24日发的《关于购买不低于规定技术规格消防车的涵》要求的参数为准。指导价不高于30万元。现在有3家公司提供的车辆符合参数要求,分别是通辽市众达汽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33万元;安徽省茗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报价30万元;湖北省志卓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报价35.6万元。按照低价确定供货方的原则,确定安徽省茗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供货方。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采购。
二、关于消防站建设事宜
消防站建设选址在学校西院兽医站院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消防车库90平方米,共计两间;维修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约320平米;改造供水系统和供暖系统。工程总价控制在30万元以内,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评审价格结算。施工方为奈曼旗胜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以上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0日止。
监督电话:1339475062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