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防疫检查站工作的通知 奈疫防指办字〔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68

相关苏木乡镇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四机关办公室,旗委各部、委、办、局,旗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国有企业: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国庆假期后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加之近期我旗发生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工作,按照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加强各交通防疫检查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

交通防疫检查站负责单位要明确各检查站负责人,采取“站长负责制”,检查站所有值守人员在站长的统一领导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二、充实人员配备

通卡口作为“外防输入”的第一道关口,是疫情防控最为关键的一道“防火墙”。

(一)各交通防疫检查站负责单位要组织人员、车辆,成立检查站样品转运专班,负责各交通防疫检查站核酸检测样本转运工作,做到“送检及时、准确无误、安全可靠”。

(二)参与值守工作的相关地区和单位,要在现有值守人员基础上,每班次增加三分之一值守力量,配合交通防疫检查站站长开展交通防疫检查站工作。

三、提高送检时效性

各交通防疫检查站要做好样本转运工作,保证收集的样本及时、准确、安全送达检测实验室。因样本转运不及时造成样本检测延误、造成传播隐患的,将对检查站样本准运专班及检查站站长严肃追责问责。各交通防疫检查站核酸样本送达时限如下:

2小时送检1次:奈曼火车站检查站,奈曼汽车站检查站,奈曼东、奈曼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站;

3小时送检1次:八仙筒火车站检查站,八仙筒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站,义隆永镇2处检查站,大沁他拉镇常胜村检查站;

4小时送检1次:新镇高速公路路口检查站,八仙筒镇平安地检查站,青龙山检查站,治安镇检查站,苇莲苏乡3处检查站,土城子乡检查站,明仁苏木2处检查站。

 

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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