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于做好奈曼旗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就学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104

各苏木乡镇

根据通辽市扶贫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通扶办202020号)文件精神,在全旗开展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在校学生和新入学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就学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脱贫户(享受政策)家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的子女,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中职阶段在籍学生(简称“贫困中职学生”)。中等职业、技工在校生学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二、补助标准

对在校和新入学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补助(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三、资金来源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雨露计划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

四、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的精准度,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一)秋季学期。我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二)春季学期。我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

五、资格认定、资金发放

各苏木乡镇场认真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在校生如实填写《通辽市奈曼旗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通辽市奈曼旗2022年度“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对象汇总表》(附件3),在9月15日前将上述《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到旗乡村振兴局,旗乡村振兴局核实认定其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在校生的相关信息,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附件2),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旗乡村振兴局全旗全部补助对象进行公告(附件4).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旗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

公告无异议后,由旗乡村振兴局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旗县财政部门,旗县财政部门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中职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苏木乡镇将发放资金明细表归档,同时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项目资助学生档案。

六、相关要求

)加大政策宣传。各苏木乡镇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确保实施效果。各苏木乡镇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精准识别,严格审核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贫困家庭。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2818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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