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对十类重点人群进行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97

各苏木乡镇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通辽市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季度“重点人群”排查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关于奈曼旗2022年第三季度对十类重点人员集中排查的通知。

  根据奈曼旗2022年第三季度行业部门联席会议数据共享时发现的“十类重点人群”名单,要求各苏木乡镇场、驻村工作队、嘎查村干部及网格员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做好2022年第三季度“十类重点人群”排查核实工作,严格按照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尽纳,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对未纳入的监测对象说明原因,建立特殊档案,健全完善佐证材料。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及时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对于纳入监测6个月以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综合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持续巩固、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全区监测底线、大额刚性支出问题得到解决、四项标准全部达标为依据,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未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早日消除风险。

一、培训部署

  各苏木乡镇场严格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一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各苏木乡镇场负责人、村两委以及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把握监测对象纳入标准,熟练掌握监测对象识别各项程序、标准、要求,准确计算农牧户各类收支,确保工作质量,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做好分级培训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从9月19日开始到本月末完成全部十类重点人员入户排查以及新识别监测对象工作。

二、信息采集

  各苏木乡镇场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根据旗级下发名单,对脱贫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十类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农牧户,按照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以及苏木乡镇场研判,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和帮扶,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集中监测

  要求各苏木乡镇场根据旗直各行业部门数据以及奈曼旗第三季度“十类重点人群”摸排名单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划分要求,十类重点人群分别为:①脱贫户、②新增低保和特困供养户、③(家庭纯收入-医保自费支出)/家庭人口数低于6600元的农牧户、④新增大病户(医保自费支出9000元以上)、⑤新增残疾人、⑥旗县高中及以上教育救助对象(根据乡镇及嘎查村掌握名单)、⑦新增危房改造户、⑧新排查饮水不安全户、⑨今年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严重户、⑩外出务工不稳返乡人员。其中,对于③(家庭纯收入-医保自费支出)/家庭人口数低于6600元的农牧户,必须全部反馈情况说明,详细解释其出现低于6600元的原因,旗乡村振兴局将对此类农牧户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入户抽查。另,⑦新增危房改造户,需具体说明现阶段是否开工、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开工或完工时间,并逐户填写建房自付金额。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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