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办字〔2022〕71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
工 作 方 案
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内财金〔2020〕124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银保监局、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金〔2022〕476号)要求,为切实抓好2022年我旗农业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查勘定损的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5日
第二阶段: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4日
二、查勘定损的范围
全旗14个苏木乡镇,1个国有农场,363个嘎查村(含8个国有农场分场)、2个农牧场、9个林场(苗圃)、5个水库、6个站所。对种植业保险77251户农户投保的玉米2936870.39亩、水稻30742.9亩、大豆28145.26亩、葵花4135.5亩、甜菜1570.3亩、小麦338.32亩、马铃薯2958亩农作物进行实地查勘;遭受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使投保农作物减产的损失情况(旗直部门所属农牧林场、水库的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在行政区划所属的苏木乡镇同步进行)。
三、查勘定损的标准
第一阶段查勘定损标准为投保的农作物(玉米、水稻、大豆、葵花、甜菜、小麦、马铃薯)遭受风灾、暴雨、洪涝、雹灾等损失程度在70%以上(减产7成以上)的;第二阶段查勘定损标准为投保的农作物(玉米、水稻、大豆、葵花、甜菜、小麦、马铃薯)遭受风灾、暴雨、洪涝、雹灾损失程度在20%以上70%以下(减产2成以上7成以下)的和遭受冻灾、旱灾与病虫鼠害损失程度在30%以上70%以下(减产3成以上7成以下)的。查勘定损工作要依据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规定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理论测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理论测产程序进行,要依据农作物实际损失程度进行定损,对达不到损失标准的地块,不予赔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种植业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当保险面积小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当保险面积大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损失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四、查勘定损的方法
旗政府统一抽调农业专家及相关人员,成立两个阶段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组(名单附后),各工作组在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规定》的基础上,采取目测估产定损、理论测产定损及气象指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损。第一阶段主要针对投保农作物受灾比较严重(作物减产7成以上)地块进行查勘。查勘主要采取“村报、乡镇审、公司复核”方式进行,即先由嘎查村上报受灾地块名称,受灾程度、受灾面积,作物种类及涉及农户户数,苏木乡镇场根据嘎查村上报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到承保公司,承保公司根据苏木乡镇上报情况组织农业专家或相关技术部门再进行实地复核,并与所在村委会做最终确认受灾面积及受灾程度。村委会根据最终确认受灾面积、种类、程度落实到户,并进行公示。第二阶段主要对(减产2成以上7成以下)所有投保农作物进行查勘,查勘组要通过实地查勘,确认受灾地块名称、灾害发生时间、发生灾害种类、受灾作物种类及损失程度,原则上对受损地块进行抽查不得少于三块,填写《2022年种植业保险测产表》《2022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情况统计表》。测产样品封袋时要分别由嘎查村、苏木乡镇场工作人员和查勘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查勘测产人员会同苏木乡镇场政府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称重,在样品袋上做好记录,并交保险公司保存。对已核定的损失,由嘎查村委会负责落实到户,由各苏木乡镇场集中录入系统后,在各嘎查村委会进行公示七天,接受广大农牧户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嘎查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及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后,分别报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和大地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理赔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场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旗直部门有关专家任副组长的查勘定损工作组。旗直派驻的工作人员要在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搞好查勘定损工作,查勘期间不得营私舞弊,并精心做好相关档案材料。
(二)加强部门协作。查勘定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各成员要协调配合,互相监督,严格执行查勘办法,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每完成一个苏木乡镇场的查勘定损工作都要向旗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并由组长负责与旗政府分管领导交换意见。
(三)认真总结备案。每完成一个苏木乡镇场的查勘定损工作,都要搞好汇总工作,填写好《2022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情况统计表》,并报旗承保的保险公司备案。
附件:1.奈曼旗2022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组人员名单附件1
2.奈曼旗2022年种植业保险测产表附件2
3.奈曼旗2022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情况统计表附件3
4.奈曼旗2022年种植业保险投保户受灾情况清单附件4
点击下载文件: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方案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