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大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第三季度有效监测天数共计92天,其中天气优38天,天气良50天,优良天气共计88天,优良率为96%,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O3_8h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月份 |
有效天数 |
优良天数 |
污染天数 |
平均浓度 |
首要污染物 |
综合质量指数 |
||||||||
优 |
良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SO2 |
NO2 |
PM10 |
CO |
O3_8h |
PM2.5 |
||||
7-9 |
92 |
38 |
50 |
4 |
- |
- |
4 |
9 |
34 |
0.4 |
110 |
12 |
O3_8h |
2.17 |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
评价标准和方法: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浓度标准限值,综合质量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计算。
注:季均浓度值(单位:除CO为毫克/立方米外,其它均为微克/立方米)。
二、奈曼旗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监测点位:
奈曼旗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奈曼旗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
2.监测项目:
pH、温度、嗅和味、总硬度、浑浊度、铁、锰、铜、铅、镉、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氯化物、氟化物、六价铬、挥发酚、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溶解性总固体共22项。
3.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 表2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III类标准限值。
4.评价结果
监测期间一、三水厂水质铁、锰未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见下表:
序号 |
城市名称 |
监测点位 |
水源 类型 |
达标 情况 |
水质 类别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奈曼旗 |
自来水公司 (第一水厂) |
地下水 |
超标 |
Ⅳ |
铁(0.43倍)、锰(2.1倍) |
2 |
自来水公司 (第三水厂) |
地下水 |
超标 |
Ⅳ |
铁(0.63倍)、锰(3.3倍) |
备注: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和饮用水水质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地下水(原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地下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