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大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第三季度有效监测天数共计92天,其中天气优38天,天气良50天,优良天气共计88天,优良率为96%,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O3_8h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 
 月份  | 
 有效天数  | 
 优良天数  | 
 污染天数  | 
 平均浓度  | 
 首要污染物  | 
 综合质量指数  | 
||||||||
| 
 优  | 
 良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SO2  | 
 NO2  | 
 PM10  | 
 CO  | 
 O3_8h  | 
 PM2.5  | 
||||
| 
 7-9  | 
 92  | 
 38  | 
 50  | 
 4  | 
 -  | 
 -  | 
 4  | 
 9  | 
 34  | 
 0.4  | 
 110  | 
 12  | 
 O3_8h  | 
 2.17  |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
评价标准和方法: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浓度标准限值,综合质量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计算。
注:季均浓度值(单位:除CO为毫克/立方米外,其它均为微克/立方米)。
二、奈曼旗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监测点位:
奈曼旗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奈曼旗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
2.监测项目:
pH、温度、嗅和味、总硬度、浑浊度、铁、锰、铜、铅、镉、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氯化物、氟化物、六价铬、挥发酚、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溶解性总固体共22项。
3.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 表2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III类标准限值。
4.评价结果
监测期间一、三水厂水质铁、锰未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见下表:
| 
 序号  | 
 城市名称  | 
 监测点位  | 
 水源 类型  | 
 达标 情况  | 
 水质 类别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1  | 
 奈曼旗  | 
 自来水公司 (第一水厂)  | 
 地下水  | 
 超标  | 
 Ⅳ  | 
 铁(0.43倍)、锰(2.1倍)  | 
| 
 2  | 
 自来水公司 (第三水厂)  | 
 地下水  | 
 超标  | 
 Ⅳ  | 
 铁(0.63倍)、锰(3.3倍)  | 
备注: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和饮用水水质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地下水(原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地下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