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关于刘文钧非公证继承登记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9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大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文钧

森林、林木所有权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西毛盖图村西

150525100241GE0001W00000000

2730.47㎡

住宅

被继承人:王振清

燕国英

信息来源: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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