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我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货运车辆管理有序,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货运车辆来(返)奈管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交通卡口货运车辆来(返)奈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奈曼旗的货运车辆,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交通检查站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正常且执行“落地双检”(抗原检测及核酸检测)、所有车门粘贴封条,即采即走;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地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前不得入境。入境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不得在旗域内随意停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对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2、中高风险区域、通辽市管控通告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地区来返奈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由交通检查站宣讲我旗管控措施,如进入我旗,需执行居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
(1)目的地为奈曼旗内的货运车辆,需提前72小时利用报备码报备,交通检查站通知社区、收货方,执行“落地双检”、贴封条后放行,由社区、收货方负责落实货运车辆“点对点”闭环管理,如货运车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社区、收货方需承担相应责任;未报备的货运车辆需在交通检查站现场报备。
(2)目的地非奈曼旗的过境货运车辆执行“落地双检”、粘贴封条入境后,不得驶离过境道路,在离奈交通防疫检查站检查封条完整后销号、解封放行。
1、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整治,进一步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各乡镇苏木要组织社区、村屯做好数据核查和人员管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营地司乘人员生活服务保障。
2、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确保核酸采样检测、治安和交通管理、生活垃圾清运、医废转运处置、危化品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货运物流畅通。
3、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货运车辆来(返)奈管理要求,落实司乘人员扫码通行验证等防疫措施,督促驻留的司乘人员前往货运车辆营地,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社区(村);做好企业运输作业关联人员管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4、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严格履行承诺,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货运车辆营地后,服从管理、不得聚集。
1、各地各部门因防疫要求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执行防疫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单)、公开通报、约谈负责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司乘人员不履行承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拒绝入境;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