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68

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奈曼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6日

 

奈曼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和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和自治区、通辽市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0〕48号),制定奈曼旗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组考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通辽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考试期间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合理安排处置。

三、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在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0〕48号)要求实施。

(一)第一时间隔离。考点学校内出现发热及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或卫健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并用水银体温计再次确认体温,询问14天内有无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有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接触,同时联系专业医疗疾控机构作进一步处置。

(二)进行终末消毒。考点学校要配合疾控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餐厅、浴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三)迅速排查密切接触人员。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卫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切接触人员,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最终名单。密切接触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四)及时调整考试安排。对于疑似症状考生,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对有症状考生进行个案研判,并提出工作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是否正常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可采取启用备用隔离考场等有针对性的考试调整措施,考生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

(五)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保障

(一)物资保障。旗政府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确保满足各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向上级提出指导帮助申请。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准备好各类应急物资,包括口罩、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考点学校应参照建立本校防疫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为妥善应对考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二)舆情保障。宣传、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提前研判涉疫情考点学校的热点问题,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保障。教育部门和各考点学校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高考、中考、学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教育部门要与考点学校建立实时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学校疫情处置情况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和支持帮助。

(四)信息保障。教育部门和各考点学校要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畅通。旗疾控中心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4212494,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处置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五)场所保障。考点学校要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安排一定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安排专人负责。

(六)人员保障。教育部门和各考点学校要组建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队伍,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救治技术的培训,会同卫健部门组织应急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七)预警保障。如有疑似症状等问题发生,相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迅速科学研判防控进展,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考点学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考点学校校内疫情发生或发展。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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