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字〔2021〕90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奈曼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8月6日
2021年奈曼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1〕820号)、《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内财农〔2021〕812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合范围
2021年计划整合资金25404.5万元,具体包括: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888万元;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731.5万元;2021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07万元;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0万元;整合2019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568万元;旗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整合资金主要用途为: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14039.6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1204.8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后资金由政府统一安排投放到嘎查村。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把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进行集中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嘎查村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资源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建设。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嘎查村列出所需建设项目规模,确定年度建设项目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实施流程
(一)制定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关部门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与“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围绕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衔接资金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选择衔接资金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衔接资金项目。
(三)整合资金。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钩,按照衔接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务必在资金到位后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规范流程。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一律履行苏木乡镇场(部门)申报、前期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审批、部门监管、统一验收、统一绩效考评程序。
(五)确定绩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做到项目、资金、绩效、利益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四、重点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1.奈曼旗中央厨房冷库建设项目582万元(实施单位:内蒙古财鑫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82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冷库总面积1976平方米,其中:低温速冻库6个,共376.42平方米;成品冷藏库3个,共1217.57平方米;保鲜库2个,共382平方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预计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以打造健康食材供应链为核心,打造建设智慧物流、智能中央厨房,促进城市食品流通安全,形成从田园到餐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生态农业产业链。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运营模式:项目以“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二是利益联结:提供脱贫户公益岗位就业,通过特色产业带动,实现脱贫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三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旗级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奈曼旗防贫保险保障项目50万元(实施单位:15个苏木乡镇场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旗级配套资金50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防贫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旗正常脱贫户28339人,边缘户416人,购买防贫保险。
绩效目标: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给与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
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政府、保险公司、农牧民共同参与的防贫保障长效机制,防止农村牧区人口,特别是正常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因家庭收入减少造成返贫致贫,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坚固防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奈曼旗小塘坝、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4.9万元(实施单位:新镇政府、沙日浩来镇政府、黄花塔拉苏木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4.9万元。
实施地点:新镇、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
建设内容:新镇李家杖子、博等沟西梁加固塘坝;沙日浩来镇孟和杭沙尔村干沟子、孟和杭沙尔村苏敏撒拉、黑鱼泡子村朝北沟塘坝维修;台力虎水库、苏敏撒拉水库、朝北沟水库、西台子水库泄水虹吸管设施维修;呼和嘎查桥涵加固,两侧修建拦水坝;黄花塔拉苏木维修塘坝2处。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可解除坝体危险,同时增加农田灌溉面积,每亩地增产150斤,实现农民增收。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经营模式:项目采取“村集体+农户”模式,通过项目的建设,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二是利益联结:通过项目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改善生产条件,实现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三是资金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政府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先锋村仓储项目300万元(实施单位:大沁他拉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万元。
实施地点:先锋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占地45亩(一期建设占地15亩),新建仓储库18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
绩效目标:年收益6%左右主要用于边缘户、困难户救助及村级民生事业。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经营模式:项目采取“村集体+超市”模式。二是利益联结:经营主体为镇区内各大超市,承租方提前缴纳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资金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奈曼旗八仙筒镇四林筒村育秧棚续建项目144.45万元(实施单位:八仙筒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4.45万元。
实施地点:四林筒村。
建设内容:新建春秋育秧棚11栋,每栋面积约1404㎡,共15444㎡。规格:长117米×宽12米×高4米。新打配机电井1眼,架设低压线路300米,安装100kv变压器一台,每栋育秧棚配套建设灌溉设施,包括给水管道(吊喷式)、出水栓等。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八仙筒镇红干椒生产规模的扩大,能够实现村民经济效益的增加。另外每年吸纳3人长期务工,通过短期务工模式带动脱贫人口10人左右。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运营方式:此项目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以固定分红模式承包经营。二是利益联结: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提供务工岗位10个左右。三是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奈曼旗八仙筒镇西孟家段村育秧棚建设项目196.24万元(实施单位:八仙筒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96.24万元。
实施地点:西孟家段村。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育秧棚18栋。规格:长90米×宽12米×高4.5米。新打配机电井2眼,架设低压线路150米,每栋育秧棚配套建设灌溉设施,包括给水管道(吊喷式)、出水栓等。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八仙筒镇红干椒生产规模的扩大,能够实现村民经济效益的增加。另外每年可吸纳12人左右短期务工。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运营方式:此项目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以固定分红模式承包经营。二是利益联结:提供就业岗位12个左右,短期务工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带动本地区红干椒产业及庭院经济的发展。三是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奈曼旗八仙筒镇温都日哈日村保鲜库续建项目188.5万元(实施单位:八仙筒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88.5万元。
实施地点:温都日哈日村。
建设内容:1200平方米厂房,红干椒储藏窖池20个,冷库防水雨篷,速冻库专用移动式货架64套,木托盘370个。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将品质差的红干椒再加工,既增加经济收入,又能带动农户务工,解决部分人口就业问题,也填补了当地红干椒产品深加工领域的空白。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运营方式:此项目采取对外承包运营模式。二是利益联结:进一步拓展红干椒多种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增加种植户种植利润,并能增加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壮大红干椒产业,助力脱贫,并能更好的吸引客商,拓宽销路。三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资产归八仙筒镇人民政府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8.奈曼旗青龙山镇步步登高村手工粉条及杂粮加工项目70万元(实施单位:青龙山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0万元。
实施地点:步步登高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0亩,维修车间800平方米,购置甘薯种植、收储、加工设备及谷类加工设备,投资70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促进当地甘薯和谷类作物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经营模式:项目采取“村集体+公司”模式,经营主体为奈曼旗玉粟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青龙山镇步步登高村实施甘薯种植、收储、加工,进行谷子、荞麦等深加工,带动农户增收。二是利益联结:年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9.奈曼旗青龙山镇套力波村小米加工厂建设项目30万元(实施单位:青龙山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万元。
实施地点:套力波村。
建设内容:占地150平方米,投资30万。附属配套设施:三相电、农副产品储备间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工设备:中小型全自动碾米机、农副产品筛选机、真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促进青龙山镇小米的发展和推广。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经营模式:项目采取“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二是利益联结:项目建成后,将利于南部山区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化、多元化发展。逐渐改变传统单一销售模式,提升产品价值,增加群众收入,本项目可带动6人就业(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人)。三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0.奈曼旗青龙山镇得力营子村粉条加工厂扩建项目60万元(实施单位:青龙山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0万元。
实施地点:得力营子村。
建设内容:加工设备,打粉漏粉机2套,附属配套设施,硬化地面1850平方米,上料铲车一台,加工棚890平方米,房东侧护坡360平方米,下水管道155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每年增加嘎查村集体收益6%左右。二是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为青龙山镇甘薯的发展创造优良条件,提升“甘薯小镇”的知名度。
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经营模式:项目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二是利益联结:通过联产联销和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本村群众栽植甘薯1500亩。三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资产归属: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1.奈曼旗新镇杏树洼村育秧大棚建设项目604.8万元(实施单位:新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