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八仙筒镇违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9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等部委工作安排,按照《奈曼旗违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奈政办字【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镇从2022年3月至5月末,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治理“三沿七区”范围内违法违规散埋乱葬行为,分步分类解决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城乡、科学规划,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保障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使长效治理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长效治理,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整治内容及期限

重点整治“三沿七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散埋乱葬墓地(“三沿”是指: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水库河道沿线;“七区”是指:耕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

高速公路及高速连接线两侧视线范围内“散埋乱葬”“硬化大墓”必须在3月20日前全部迁出。截止5月末,将摸排出的“三沿七区”视线范围内“硬化大墓”“散埋乱葬”全部迁出。

四、资金补助标准

对迁移墓地的群众,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元/座(其中旗财政补助700元/座,民政补助300元/座)。

五、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嘎查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两委主体责任。工作中,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要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草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群众工作先行,确保稳定有序。各嘎查村要注意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要加强对违建墓地治理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防范化解误读与炒作。同时,制定周密细致的风险防控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树立社会文明新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完善保障制度,健全服务网络。嘎查村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在殡葬领域规划用地、建设运营、资金扶持、规范秩序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安排一定比例的殡葬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建成供给充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惠民公益、绿色生态的殡葬设施网络。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跟踪暗访,对嘎查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各嘎查村要按期完成各类违建墓地治理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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