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刘亚刚:局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旗人防办主任,主持系统全面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系统内外和行业上的关系,侧重信访、人防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田爱军: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项工作。
郑立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系统党建党务、人事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纪检监察、扶贫、反恐、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妇联、综治普法、新闻宣传、老干部、档案、实绩考核、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管理、集中供热、燃气管理、物业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项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审计股、村镇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所。
周秀勇: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建筑勘察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建设及监督检查、建筑业改革发展、全旗抗震防灾、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项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管理股、人防综合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检测中心、砖瓦厂。
王立永: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验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行政审批、指导全旗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及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等项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联系通辽市住房公积金奈曼旗管理部。
于 俊:党组成员、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交易、中介和房地产业发展、城镇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分管房产股、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马朝格图:组织委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全旗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全旗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旗城镇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旗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旗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旗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旗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旗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全旗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自治区工程建设定额和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上报、发布全旗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全旗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全旗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旗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旗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全旗室内装饰业。引导全旗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同。
(六)承担全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全旗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旗相关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全旗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负责全旗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定全旗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相关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旗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旗城市建设管理的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期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燃气、集中供热、供水、污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旗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制定全旗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旗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十)指导全旗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旗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旗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一)指导全旗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旗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旗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ニ)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人民防空工作法律法规等方针政策;编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相关规划、方案、计划,加强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全旗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组织管理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承担全旗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奈曼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258
传 真:无
电子邮箱:nmqzfhcxjs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北段西侧
联 系 人:张晓辉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督査督办、应急处理及会议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点:住建局三楼
联系电话:0475-4212258
联系人:侯建新
电子邮箱:nmqzfhcxjsj@163.com
(二)计财审计股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财务、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和内部审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办公地点: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5-4212871
联系人:刁兴昌
电子邮箱:nmqdxc@163.com
(三)工程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并发布全旗工程建设定额。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全旗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全旗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旗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査、消防设计审査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全旗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旗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办公地点: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5-4224560
联系人:王学明
电子邮箱:419886350@qq.com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拟订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立项报审、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指导全旗城镇给排水、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管理工作。编制全旗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燃气、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参与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综合管理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旗建成区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单位划转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办公地点: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5-4224561
联系人:孙利军
电子邮箱:sunlijun1977@163.com
(五)房产股。拟订全旗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宜。负责全旗住房补贴审核工作。拟订全旗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相关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旗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全旗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办公地点: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5-4210150
联系人:丁建军
电子邮箱:348698491@qq.com
(六)村镇股。指导全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全旗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垃圾处理工作
办公地点: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5-4219887
联系人:马作辉
电子邮箱:nmqwgb@126.com
(七)人防综合股。贯彻执行人防法律法规和上级人防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旗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及人防宣传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旗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建设;负责全旗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査;负责全旗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等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全旗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全旗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并开展培训演练。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民防空及应急救灾信息化指挥平台,提供信息保障服务。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有线、无线通信保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警报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网络建设和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抢险救灾服务。组织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战备应急值勤值班工作。组织协调旗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目录、计划。组织落实重要目标防护标准、规范开展重要目标普查,建立重要目标数据库。组织指导、监督、检査旗重要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采取防护行动、落实防护措施、防护专业队伍的组建和训练、演练。负责全旗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租赁、招商、招标、评佔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全旗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安全防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平战结合工程设备、设施状况,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人防工程隐患。监督承租单位(个人)安全、合法经营。管理和完善人防平战结合工程档案。负责全旗人防建设经费筹集;负责全旗战时人防工作组织落实。
办公地点:住建局二楼
联系电话:0475-4211915
联系人:王吉祥
电子邮箱:10204989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