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关于通辽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103

一、指导思想

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民发〔2022〕32号)文件要求,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为民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业务范围。2022年7月1日起,凡通辽市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业务时,男女双方或一方为通辽市户籍,均可在奈曼旗婚姻登记处办理。

不适用范围:办理离婚登记业务时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内无婚姻数据的或办理结、离婚登记时婚姻数据与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信息不一致的已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婚姻登记按照部队所在地或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变更的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二)加强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奈曼旗民政局按照婚姻登记业务量配齐专职婚姻登记员,根据业务量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增加工作力量。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为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奈曼旗民政局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内容,及时在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婚姻登记场所进行公开。全面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推行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确保方便居民预约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奈曼旗民政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调整工作人员、配齐硬件设备,做好窗口设置、软件技术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工作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为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

奈曼旗民政局积极购进婚姻登记信息化所需的智能设备,加快完成缺失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并加快推进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进一步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查缺补漏、去重纠错、信息完善,切实做好有瑕疵历史数据的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等个人信息的校对、核验、回填等数据修改工作,为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夯实基础。

 

 

 

 

                                奈曼旗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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