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发电〔2008〕2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以下称《规则》)。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规则》,制定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主体和信息入编范围
编制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协管单位、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用企事业单位。
入编范围是编制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一)目录格式和数据结构
1.目录格式(略)
2.目录的数据结构(略)
(二)数据释义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一组27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
2.信息名称。信息名称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4.内容概述。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以内。
5.信息生成日期。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6.备注/文号。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7.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信息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或动态公开。
三、信息索引号编制规则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我区各级政府公开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它由单位代码、信息分类代码、信息编制年份、信息发布顺序号四部分共计22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用“-”连接。即: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代码(3位)-部门代码(3位)-内设机构代码(2位)-信息分类(7位,一类+二类+三类)-编制年份(4位)-顺序号(3位)。
(一)单位代码
1.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代码。
第一位到第三位,代码用3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自治区级单位代码统一用NMG表示。
(1)第一位字母,表示各盟市。呼和浩特市为A,包头市为B,呼伦贝尔市为C,兴安盟为D,通辽市为E,赤峰市为F,锡林郭勒盟为G,乌兰察布市为H,鄂尔多斯市为I,巴彦淖尔市为J,乌海市为K,阿拉善盟为L,满洲里市为M,二连浩特市为N。
(2)第二位字母,表示盟市级所属单位或旗县(市、区)。盟市级所属单位为A,旗县(市、区)从B开始由各盟市按照英文字母顺序编码。如:呼和浩特市直属单位代码前二位为AA,新城区为AB。
(3)第三位字母,表示旗县级所属单位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盟市级所属单位的第三位字母统一为O,旗县级所属单位为A,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从B开始由各旗县(市、区)按照英文字母顺序编码。如:呼和浩特市直属单位代码为AAO,新城区直属单位为ABA。
2.部门代码。
第四位到第六位,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该段代码用于区分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相同的部门和单位使用相同的单位代码,如: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的政府办公厅(室),其部门代码均为001。苏木乡镇可以参照,如无具体部门,可用000表示。
(1)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协管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单位代码,从001到099依次排序。不在以上列举范围内的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协管单位、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单位代码从101开始到199按顺序编制。(表略)
(2)公用企事业单位代码,从401到499依次排序。
(3)科研、新闻出版、医疗卫生机构代码,从501到599依次排序,不包括科研、新闻出版、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如:科技厅(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厅(局)等。
(4)教育机构代码,从601到699依次排序,不包括科技教育事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如:科技厅(局)、教育厅(局)等。
3.内设机构代码。
第七位到第八位,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办公室01、业务一处02,按顺序进行排列。不按内设机构区分所发布信息的,内设机构代码为00。
(二)信息分类代码
第九位到第十五位,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一级信息类目代码。
第九位到第十位,从00至20依次排序。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00、政策法规类01、规划计划类02、业务类03、其他类20,04至19为扩充类。
2.二级信息类目代码。
第十一位到第十二位,从01至99依次排序,没有二级信息类目的用00填充。
3.三级信息类目代码。
第十三位到第十五位,从001至999依次排序,没有三级类目代码的用000表示。
(三)信息编制年份
第十六位到第十九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信息编制年份代码,如:2006、2007。
(四)信息发布顺序号
第二十位到第二十二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是信息发布主体以信息发布时间为序由“001”开始连续编号,如:001,002。
附件:自治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