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工作总结及四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4-04 浏览次数:168

三月份工作总结及四月份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扎实推进

1.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截止3月末,实现职业技能培训950人,其中新盛职业培训学校培训581人,尚湛职业培训学校培训138人,月缘职业培训学校培训189,通辽市海源世纪职业培训学校培训42人。

2.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和企业人才储备岗位征集工作。征集发布青年就业见习单位5个,岗位需求201人;企业人才储备单位4个,岗位需求74人。

3.强化劳务经纪人管理。开展劳务经纪人2022年认定及年审工作,共计297人,年审200人,新认定97人。组织“通辽市最美劳务经纪人”推荐工作,共计上报50人进行参选。

(二)社会保障平稳运行

1、做好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一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1863人,其中企业离退休职工11410人,遗属453人,共发放社会保险待遇9866.44万元。二是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66人审核工龄57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批184人至目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发放5205名退休人员工资,累计发放养老金9518.85万元。

2.“一网通办”高效运行。办理各单位2022年3月份社会保险(三险)网厅申报和审核工作684件,窗口办理补缴以前月份社会保险费业务51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共66件(其中转出7件,转入59件),退休人员多缴退费业务2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27件。

3.工伤保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旗共510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23500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共计缴费512.31万元,核销工伤保险待遇42笔,共计747.618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待遇3笔,共计12.146万元,一次性医疗待遇4笔,共计28.43万元,药费34.18万元。

(三)人事人才工作严谨规范

一是印发了《2021年度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完成2021年度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聘用材料报送审核工作。三是根据《通辽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对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做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截止3月末,主动检查用人单位 81家,涉及劳动者345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起,涉及劳动者20人,涉及金额57万元。结案及协调解决1起,涉及劳动者1人,涉及金额3.3万元,未解决案件5起,涉及劳动者19人,涉及金额53.7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件,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6件(仲裁调解4件,仲裁裁决2件,其中:一裁终局1件),结案6件,仲裁结案率100%,仲裁终结率83%。线上办案数17件,线上办案率100%。仲裁机构案外调解4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3件,调解成功率85%,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63万元。

(五)安排部署巡察反馈工作

旗委第五巡察组向局党组提出了巡察期间发现主要问题的反馈意见,共涉及三个方面12个问题,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靶向整改,以最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全民核酸检测演练行动,局领导多次深入包联社区现场踏查,组织20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负责采样、登记、维护秩序、扫码测温、现场消杀等各项工作,各环节衔接有序,圆满完成了天浩家园第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下月工作计划

(一)开展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上级指示做好经办银行的招投标工作。通过发放告知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让更多有创业意愿且的群众知晓政策,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及时发布旗内外劳动用工信息,与沈阳、大连、天津、深圳等地区的劳务中介机构联系,考察确定劳务对接机构,建立劳动力转移基地。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200人次以上,在提高培训数量的同时,要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监管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持续开展社保卡更换工作,做好梳理项目支付数据收尾工作

(五)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征集工作;计划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完成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七)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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