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海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87

关于卢海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卢海芳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广场综合楼1号楼03

房产证:房权证奈房权字第002

土地证:奈国用(2011)第20110764

房屋33.8㎡

土地:5.63㎡

住宅

被继承人:李井刚

继承人:卢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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