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浏览次数:101

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通辽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的验收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集中展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本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咨询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辽市行政机关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通



辽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通政办发〔2017〕26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发文稿纸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发文稿纸适当位置增设“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的勾选内容,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同审批,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且未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不予印发。公开属性包括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以及不公开理由,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内政办字〔2019〕47号)要求,通过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及时公开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背景及有关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本级“文件库”,逐步实现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围绕《通辽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牧业、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建设宜居性城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参照国务院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土地征收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以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情况和检查结果,按月公开本地区财政收支情况,加大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旗县级政府要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苏木乡镇级政府还应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各地区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树牢法治思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规范,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答复,坚决避免由此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被纠错。

二、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合、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坚决避免政府网站过度媒体化。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制发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七)加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52号),严格落实各级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责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规范建站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合的规划建设,丰富发布内容,优化设置浏览、搜索、下载功能。加强市旗两级蒙古文政务网站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发挥蒙古文政务网站集群效应。

(八)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九)继续做好政府公报。进一步突出政府公报的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市本级纸质版政府公报要进一步丰富栏目设置及内容,电子版政府公报专栏要进一步优化,不断提升办刊质量和效率。要在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询专区设置纸质版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地区要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全部创刊,有条件的地区出版纸质版,健全全市政府公报架构体系。

三、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实效

(十)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规范、监督和调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政策性文件解读“第一发言人”职责,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非文字解读比例。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经实际享受的政策红利。二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报备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政策解读报备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十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继续优化政务服务

(十二)推动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进一步优化对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实时予以更新,提供在线检索、离线下载等延伸服务。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后的服务,更好助力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公正监管中的作用,以公开强化监管,既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强对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的监督,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又要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十三)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务服务实际,确保2020年底前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机关公共区域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专栏,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公报》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公开到位。同时,要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要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五、夯实工作基础

(十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主题词等8个核心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规范建设和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坚决杜绝长期不更新和空白栏目的出现。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十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政务公开标准格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标准;依法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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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通辽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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