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17日)
奈曼旗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奈曼旗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统一部署,我旗于2018年9月全面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32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旗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303416.62公顷(455.12万亩)。其中,水田3126.44公顷(4.69万亩),占1.0%;水浇地221639.22公顷(332.46万亩),占73.0%;旱地78650.96公顷(117.98万亩),占26.0%。54%的耕地分布在新镇、明仁、八仙筒、大镇、东明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51923.05公顷(377.88万亩),占全旗耕地的8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663.48公顷(58万亩),占全旗耕地的1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209.57公顷(18.31万亩),占全旗耕地的4.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79.42公顷(0.42万亩),占全旗耕地的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41.1公顷(0.51万亩),占全旗耕地的0.1%。
(二)园地1000.39公顷(1.50万亩)。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0.1%,全部为果园。主要分布在大镇、八仙筒、青龙山和黄花塔拉,占全旗园地的68.9%。
(三)林地344260.14公顷(516.3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156367.01公顷(234.55万亩),占45.4%;灌木林地面积为172639.80公顷(258.96万亩),占50.2%;其他林地面积为15253.33公顷(22.88万亩),占4.4%。大镇、固日班花、八仙筒、东明林地面积较大,占全旗林地的52.2%。
(四)草地87872.42公顷(131.8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为40594.51公顷(60.89万亩),占46.2%;人工牧草地面积为1194.21公顷(1.79万亩),占1.4%;其他草地面积为46083.70公顷(69.13万亩),占52.4%。草地主要分布在大镇、八仙筒、固日班花、治安,占全旗草地的55.1%。
(五)湿地2485.53公顷(3.73万亩)。我旗湿地主要分布在河流、水库洪水位线以下,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199.39公顷(48.30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001.56公顷(6.00万亩),占12.4%;村庄用地27250.33公顷(40.88万亩),占84.7%;采矿用地683.67公顷(1.03万亩),占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63.83公顷(0.4万亩),占0.8%。
(七)交通运输用地12739.44公顷(19.1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428.68公顷(0.64万亩),占3.4%;公路用地面积为3126.7公顷 (4.69万亩),占24.5%;农村道路面积为9145.09公顷(13.72万亩),占71.8%;机场用地38.97公顷(0.06万亩),占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51.1公顷(8.6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2058.71公顷(3.09万亩),占35.8%;湖泊水面面积为1.28公顷(0.002万亩),占0.0%;水库水面面积为2268.99公顷(3.40万亩),占39.4%;坑塘水面面积为354.44公顷(0.53万亩),占6.2%;沟渠面积为527.23公顷(0.79万亩),占9.2%;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540.45公顷,(0.81万亩),占9.4%。八仙筒、青龙山、新镇、明仁四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旗水域的70.4%。
“三调” 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旗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自治区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旗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