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年〕第 号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自然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证明用途
办理投靠落户时,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证明的内容
本人 (身份号码: )与 (身份号码 )为 (夫妻、母子、母女、父女、父子、祖孙、祖孙女、外祖孙、外祖孙女)关系。
(五)申请人是否愿意就上述事项采取承诺制的方式
1.是 2.否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后果
注销依据不实承诺作出的户籍登记事项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以下内容由承诺人填写证明内容):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公章):
(捺印/盖章)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附件: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死亡证明)
〔 年〕第 号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自然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死亡证明。
(二)证明用途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丢失或者死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丢失,申报死亡注销户籍。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证明的内容
证明被申报人死亡。
(五)申请人是否愿意就上述事项采取承诺制的方式
1.是 2.否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注销依据不实承诺作出的户籍登记事项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以下内容由承诺人填写证明内容):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公章):
(捺印/盖章)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