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98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10日

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通辽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旗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综合协调组、风险防控组、建档立卡组、宣传服务组、技术保障组。

领导小组

 长:李栋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化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专班

 任:王伟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宝茹   优抚和权益维护股股长

 员:袁利君 旗服务中心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党政办公室主任

袁利君  旗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建档立卡、优待证发放、政策宣传、风险防控、技术保障、优待项目落实、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二)风险防控组

何国庆  旗服务中心职员

纪洪飞  旗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办理相关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三)建档立卡组

袁利君  旗服务中心主任

王洋洋  旗服务中心职员

   旗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所有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电子照片及相关信息,同时,对有诉求人员采集相关诉求信息。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优待证受理、初审、审核、发放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宣传服务组

吕文利  旗服务中心职员

王海波  旗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优待证发放相关事宜,请示报告、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统计、对接合作银行、指导试点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进优待政策落实及优待证使用,制定奈曼旗优待目录清单等工作。

(五)技术保障组

袁利君  旗服务中心主任旗

敖丽娜  旗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市信息中心相关系统技术支持,分配系统管理员邀请码等权限并建立联络群,对接协调指导各级建档立卡系统和办理优待证系统操作和正常运行。

二、工作阶段安排

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4月)

     一是制定印发《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大沁他拉街道为试点单位;二是督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确保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三是对接合作银行沟通协商具体合作事项;四是组织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同合作银行,围绕相关政策法规和优先优惠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为顺利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五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试点先行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25日)

     一是在大沁他拉街道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等身份已认定人员办理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二是加强与合作银行沟通合作,统一答复口径,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舒适的服务;三是认真梳理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方案,推广试点地区经验,组织开展全旗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三)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5月——11月)

     一是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全旗范围内启动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各地按照自治区、通辽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多建档立卡实施方案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二是加强与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合作,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申领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诉求,引导其正确认识政策预期,化解矛盾,避免产生新的信访事项和负面影响;三是指导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时限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符合条件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四)总结督导阶段(2022年12月)

     一是督导检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数据,形成书面报告;二是对特殊情形人员和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提出解决办法,基本完成相关遗留问题处理;三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与财政部门、合作银行对接,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抚恤补助金、慰问金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属地责任,高效落实,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达每位服务对象。

(二)健全工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建立联络员制度,形成密切配合、多级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地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实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保持及时沟通联系,依据政策规定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优待证的制发、开卡开户、补换等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优待项目清单的落地落实。各地要在每月15 日和3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疑难问题随时报告,按照政策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确保设施设备到位,工作有效运转,尤其是对没有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的苏木乡镇(街道),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确有困难不能开通的,要制定相应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调整更换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持续性;合作银行要落实相关政策和协议内容,做好专属服务,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共同圆满完成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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