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传承军魂争先锋岗位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101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各部、委、办、局,旗政府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1〕59号)精神,经研究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传承军魂争先锋岗位”志愿服务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

退役军人传承军魂争先锋岗位志愿服务活动要聚焦志愿

 

服务的工作重点,坚持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军”的特色,唱响时代旋律,退役军人志愿者在参与抢险救援、疫情防控、社会公益、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中主动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先锋。通过评比设立退役军人先锋岗位,带动全广大退役军人加入到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中来,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冲锋在前,在各行各业展现坚守与奉献的力量,体现自身社会价值,努力推动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志愿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争先志愿服务活动:

(一)争做党的政策宣传员。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以及退役军人、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平安创建等政策法规,帮助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

(二)争做文明风尚传播。传播文明理念、文明乡风和淳朴民风,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文明礼仪规范,树立清廉家风清正党风政风,恪守职业道德,展示退役军人志愿者风采。

(三)争做矛盾问题的化解员。在所在领域发挥作用,聚焦普法用法、权益维护、矛盾化解、专业调处、解疑答惑、互帮互助等方面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带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做到基层的事情在基层解决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和谐创建在基层。

(四)争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助理员协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协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常态化开展走访联系、悬挂光荣牌、烈士祭扫活动,协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工作,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在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争做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运动员。依据退役军人的专业技能特长,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知识普及、疾病预防等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专业化志愿服务。自觉把志愿行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战略,开展现代种养业、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针对性服务,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开展科普知识、实用技能推广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水源、垃圾分类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环保意识。

二、开展活动的组织框架

在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在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指导下,由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委各部、委、办、局,旗政府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为单位开展传承军魂争先锋岗位志愿服务活动。

三、先锋岗位的命名及评选设立

对开展志愿服务后成效显著的退役军人工作岗位,各单位可设置退役军人先锋岗、退役军人敬业岗、退役军人钻研岗、退役军人高效岗、退役军人严谨岗、退役军人优质服务岗退役军人标兵岗等,各岗位经所在单位初选后上报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最后由旗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方案,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增强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要注重联系实际,将志愿服务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协调并进。

(三)抓好宣传总结。各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进展情况和先进事迹,及时梳理推送经验做法,积极营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展示退役军人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让退役军人在志愿服务中彰显自身价值的同时促进全旗社会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

退役军人志愿者注册、开展志愿活动和评选设置先锋岗等工作联系人:吕文利联系电话:4210074。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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