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98

关于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全旗广大居民:
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开发区疫情已波及其他旗县,我旗已排查发现相关密切接触者。为进一步做好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强主动报备
1、近期有通辽市其他旗县旅居史的我旗居民要主动向居住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报备,近期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咳嗽、发热、乏力、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居住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前往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服药。
2、请近7日内有以下区域旅居史的返奈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和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街道不夜城小区1号楼东2单元、铁路街道蓝山郡8号楼2单元、铁路街道通辽市传染病医院前侧平房区(枫景家园小区西侧,大兴路以东,红光大街以北)、铁路街道传承佳园1号楼2单元、科尔沁街道民声家园5号楼3单元;
通辽市开发区:新城街道京汉新城社区京汉二期9号楼1单元、河西街道宝贝河社区大悦新城3号楼3单元、辽河镇东查干村、西查干村、于家村;
科左后旗:金宝屯镇达因好沁嘎查;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核心村。
二、严格出行管理
全旗居民非必要不得离开奈曼旗,确有必要的,要严格履行双报备制度(在出行前和返回后均向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报备行程),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热病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得出行。对拒不履行报备制度并造成疫情传播隐患的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场所防控
全旗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一通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全面排查管控疫情风险。
四、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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