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苇莲苏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好就业扶贫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社会效能,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苇莲苏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在旗就业局的领导下,由乡综合执法局牵头,各嘎查村全程参与。
四、考核方式
村两委对保洁员的保洁工作进行考核,乡综合执法局、嘎查村采取明查暗访的模式,对各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月一考核。对各村存在的问题在村上进行通报,并定期进行复查。
五、考核内容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村道路及安置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上岗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清洁路段及安置点区域。
3.积极听取群众对卫生情况的反映,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须及时报村两委主要领导。
4.搞好清洁卫生的同时督促路段内农户搞好自己门前垃圾清扫、收集等工作,维护村环境内外整洁。
5.服从村两委对本人的岗位安排,积极配合两委特殊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具体要求
1.对本人保洁的路段进行及时清扫并将垃圾装入垃圾桶或垃圾房,确保路面干净,无碎石、杂物、土块土堆等物品;道路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塑料袋等垃圾;垃圾桶或垃圾房保持清洁、美观,严禁在垃圾房内焚烧垃圾。
2.房前屋后原则上实行门前三包由农户清扫,但保洁员必须督促,否则由保洁员自己清扫。
3.对保洁路段两旁1米内的障碍物、排水沟渠进行及时清理,保证畅通。农户因节假日、红白事等产生大量垃圾时,保洁员应督促农户将垃圾放置指定垃圾存放处,不得影响村容村貌。
4.保洁员因病、因事向村两委请假,并找好替代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5.如遇现场会、重大节气等,无条件服从村两委安排调配,从事环境整治等工作。
六、考核分值及等次
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岗位职责10分,出勤情况10分,保洁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60分、垃圾设施的管理20分。
考核分四个等次: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70-8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月考核。村对每月的考核得分的结果上报乡综合执法局,乡综合执法局根据平时明查暗访的情况进行量分后的累加到年底进行评比公示,每月月初通报上月评比结果。对每月排名最后一名的,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约谈村相关责任人;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乡纪委将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年终考核。将月评比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优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镇年度工作表彰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