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服务---苇莲苏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103

一、岗位设置

1.设置目的:切实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以岗位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脱贫。

2.设置原则: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原则,在全乡开发非全日制村级保洁员公益性就业岗位。

3.资金来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待遇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报名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收对象为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重点安置零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年龄偏大、能力偏弱的特困劳动力,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二)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从事一定程度的体力劳动;

(三)奈曼旗苇莲苏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脱贫和脱贫享受政策的未就业劳动力。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原则:公益性岗位严格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申报程序:各嘎查村根据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分配指标数,将有意向参加公益性岗位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乡综合执法局进行复审,旗就业局对复审结果进行书面审查、终审。终审合格人员,乡镇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录用。

四、岗位待遇

(一)工作时间:录用上岗人员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制。

(二)补贴待遇:按奈曼旗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工补贴待遇为每月730元。

)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6月1日- 12月31日

五、监督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开发、谁管理”的工作机制。苇莲苏乡作为本次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承担本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根据下发的奈曼旗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一)实行岗位实名制管理

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全部登记造册,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

(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

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户外固定公示栏,将本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三)建立考勤制度

1.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考勤在本乡监管下由各村负责。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考勤签到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本人到各村工作地点签到,因岗位特殊不能签到的由各村写出说明,村负责人签字认可。

3.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四)严格请假制度

1.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向村请假,取得同意后方休假;三天以上由苏木乡镇审批。

2.病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持医院相关证明,向村请假,取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五天以上由苏木乡镇审批。

3.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

(五)健全解聘退出机制

贫困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就业协议,及时报旗人社局备案,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年龄达到超过规定年龄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无故旷工连续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5天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又在其他单位充分就业,无法正常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随时发现,随时辞退;

7.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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