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整洁有序、营造优美的乡村环境,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遵守社会公德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卫生村庄、文明村庄建设,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党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定补干部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 保持村委会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村中道路清洁、有序。
3.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人行道上堆放柴堆、粪堆、建筑材料堆、草堆、垃圾堆。
4. 督促群众落实 “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5. 做到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自觉保护和管理绿化树木,不在树上乱钉、乱栓、乱挂。
6.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停放车辆,不违章建筑,不乱搭乱建,不乱倒污水,不杂乱堆放物品,不散养家禽。
7.村民不损坏集体公共设施,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堆放粪草,不在自来水井周边堆放杂物,破坏水源。
8.大力抓好改厕工作,推广水冲式无害化厕所。
9.村委会要经常监督检查村中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焚烧,及时处理。
10.村委会定期对保洁员进行考核,并且把考核结果每月进行公开。
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责任,如违反上述责任条款,承担整改的一切责任。
三、责任期限: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
四、责任期间责任人因工作等原因变动的,继任人对责任状的执行承担全部责任,以保证责任状的连续性。
五、本责任状一式贰份,乡政府一份,村委会一份。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22年4月 日 2022年4月 日
苇莲苏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责
任
书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