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苇莲苏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100

为了创建整洁有序、营造优美的乡村环境,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遵守社会公德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卫生村庄、文明村庄建设,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党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定补干部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 保持村委会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村中道路清洁、有序

 3.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人行道上堆放柴堆、粪堆、建筑材料堆、草堆、垃圾堆。

    4. 督促群众落实 “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5. 做到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自觉保护和管理绿化树木,不在树上乱钉、乱栓、乱挂。

6.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停放车辆,不违章建筑,不乱搭乱建,不乱倒污水,不杂乱堆放物品,不散养家禽。
    7.村民不损坏集体公共设施,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堆放粪草,不在自来水井周边堆放杂物,破坏水源
    8.大力抓好改厕工作,推广水冲式无害化厕所。

9.村委会要经常监督检查村中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焚烧,及时处理。

10.村委会定期对保洁员进行考核,并且把考核结果每月进行公开。 

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责任,如违反上述责任条款,承担整改的一切责任。

三、责任期限:2022427日至2023427日。

四、责任期间责任人因工作等原因变动的,继任人对责任状的执行承担全部责任,以保证责任状的连续性。

五、本责任状一式贰份,政府一份,村委会一份。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22年4月  日                  2022年4月  日

 

 

 

 

苇莲苏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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