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镇古庙子村:
你提交的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青龙山镇人民政府和古庙子村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踏查,青龙山镇古庙子村甘薯园区内,占地面积7.9亩,其中建筑面积7.9亩,依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经核实,该地块为集体建设用地,地类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符合建设要求,同意青龙山镇古庙子村在此地块建甘薯鲜储库。
附:青龙山镇古庙子村鲜储库录点成图1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