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龙山镇莫家湾子村奈曼旗堃鑫农民专业合作社选址审核意见
青龙山镇莫家湾子村奈曼旗堃鑫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提交的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青龙山镇人民政府和莫家湾子村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踏查,青龙山镇莫家湾子村拟建养殖小区选址位于村南,占地面积1.06亩,其中建筑面积1亩,依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经核实,该地块为集体建设用地不是永久性基本农田,该项目符合建设要求,同意青龙山莫家湾子村奈曼旗堃鑫农民专业合作社。
附:青龙山镇莫家湾子村奈曼旗堃鑫农民专业合作社录点成图1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