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落实“四方责任”,源头管控,闭环管理,减轻防疫卡点、应急处置、集中隔离点压力,自今日起,要求所有从奈曼境外运输货物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防疫政策:
1、不允许雇佣中高风险和有疫情波动地区的车辆、人员来返奈运输货物;(全程高速除外)
2、不允许被雇佣车辆、人员来奈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波动地区;(全程高速除外)
3、被雇佣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入境前尽量达到10小时以上冗余;
4、入境后尽量在6小时内完成货物交接,然后迅速就近离境;
5、雇佣者为防疫第一责任人,必须提前规划全程盯控所雇佣车辆、人员的行程,出发地的疫情动态、装卸货物详细地址、来返途中核酸检测地点、入境时间、路线、入境卡口、货物交接、离境全过程,做好源头管控、闭环运行;
6、工作中发现落实上述防疫政策不利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