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筒镇关于运输车辆防疫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5 浏览次数:16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落实“四方责任”,源头管控,闭环管理,减轻防疫卡点、应急处置、集中隔离点压力,自今日起,要求所有从奈曼境外运输货物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防疫政策:     

  1、不允许雇佣中高风险和有疫情波动地区的车辆、人员来返奈运输货物;(全程高速除外)

  2、不允许被雇佣车辆、人员来奈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波动地区;(全程高速除外)

  3、被雇佣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入境前尽量达到10小时以上冗余;

  4、入境后尽量在6小时内完成货物交接,然后迅速就近离境;

  5、雇佣者为防疫第一责任人,必须提前规划全程盯控所雇佣车辆、人员的行程,出发地的疫情动态、装卸货物详细地址、来返途中核酸检测地点、入境时间、路线、入境卡口、货物交接、离境全过程,做好源头管控、闭环运行;

  6、工作中发现落实上述防疫政策不利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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