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

发布日期:2022-02-18 浏览次数:101

新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

为加强对“一把手“纪律作风的常态化监督,整体把握全乡政治生态状况,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近日,新镇纪委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新镇纪委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提供了制度依据。

《制度》明确,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严明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其他需要分析的政治生态情况等七个方面。

《制度》规定,每年开展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分析研判前,由乡纪委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分析专题、方式和人员,分析研判既可专题分析,也可多个专题一起分析,每次分析研判后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旗纪委监委。

我乡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任务台账,向责任单位部门印发工作任务提醒清单,明确任务完成路径等举措,不断强化“一把手”监督工作,各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一把手”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我乡起草了《“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目前建立了“一把手”政治生态档案,“以案促改”和“一把手监督”等专题专栏,开展针对“一把手”常态化舆论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听取供职发言及宪法宣誓等制度,将“一把手”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监督工作。

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乡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任前谈话、调研走访、约谈提醒、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掌握下级“一把手”思想动态,结合换届及人事调整工作,对下级“一把手”开展任前监督谈话。严格执行《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标,全乡各个部门单位建立“一把手”履职正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领导干部本人在社团、企业违规兼职(任职)开展全面检查。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执行《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通辽市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建立了“一把手”问题直报制度和“一把手”问题线索台账,对反映“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把手”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据悉,乡纪委将各有关嘎查、村政治生态分析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维护好‘森林’,既要严厉执纪、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更要从治本上下功夫。探索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依据,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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