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
一是稳步推进参保扩面,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97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6086人,参保率分别达到98%、98.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分别完成6018万元、25963万元。二是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旗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5%和65%左右。三是全旗医疗救助政策实行事权下放,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偿,由乡镇(苏木)、街道、场进行审核、审批、发放,我旗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在市域内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截至目前,医疗救助业务收件676人次,发放救助基金136.49万元。四是特慢病备案工作扎实推进,门诊慢性病共结算14175人次,总费用1199万元,统筹支付699万元。五是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为积极做好全旗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筹基金共拨付137万元,用于接种新冠疫苗,同时,为缓解各医疗机构基金压力,预拨付统筹基金8192万元,有效支持医疗机构应对疫情防控。
(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强化
一是于2022年4月20日在八仙筒镇启动打击欺诈骗保仪式,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监督。二是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通辽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抽调医药管理和稽核股工作人员到各医疗机构巡回播放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警示专题片。三是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于5月份开展了医保基金自查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涉及36家医疗机构、138家药店,其中公立医院25家,共自查违规基金5.67万元,民营医院11家,共自查违规基金2.40万元。
(三)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困难群体参保台账,确保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2022年,特困人员参保2068人,参保率100%;低保对象参保33716人,参保率99.7%;重度残疾人参保6498人,参保率99.7%;监测对象参保1216人,参保率99.5%;脱贫人口参保28127人,参保率99.6%;优抚人员参保1564人,参保率99.3%。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在市域内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四是落实脱贫人口待遇支付,共住院7727人次,总费用7054.79万元,支付5130.71万元,其中,统筹支付及大额支付4323.31万元,医疗救助支付807.4万元,核销比例73%。享受门特慢病待遇9710人次,总费用897.96万元,统筹支付611.52万元,医疗救助82.73万元。五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一降一提一取消”倾斜支付政策(即: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大额)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给予倾斜救助,救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救助支付比例50%。
(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规定。一是认真做好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全旗基层公立医疗机构2022年1-5月份药品结算总额4562.68万元,全旗25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参与率均为100%;耗材结算总额1994.12万元,二级医疗机构耗材采购总额为1864.49万元,网采率达到90%,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总额129.63万元,网采率达到50%。二是加快推进“4+7”带量采购步伐,采购金额460万元。三是人工晶体、冠脉支架和冠脉球囊等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已落地实施,冠脉支架进入“百元时代”,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大大缩减了医保费用的支出。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制定了总额控制方案,分类细化了不同控制重点的总额控制目标,不断完善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二是持续深入推进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通辽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方案》要求,举办了通辽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培训会议,召开DIP推进工作推进会议,与公立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实施,81种门诊特殊用药和门诊特慢病用药实行双通道管理,全旗开通4家双通道药店。
(六)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
以信息化为支撑,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原则,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优化医保窗口服务。推进实施综合柜员制,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窗口受理、一单制结算、一站式服务”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模式。二是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报销材料,缩短报销实限,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理”。全面使用OCR医保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优化审核模式,提升医保审核工作的效率与准确率。三是加大异地就医服务,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优化转诊转院经办业务流程,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定点医院、经办窗口、手机app、蒙速办、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全旗参保人员跨盟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787人次,支出医保基金2950.36万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就近办”改革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全区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工作,持续推动医保服务下沉,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切实打通了方便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22年工作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三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召开保密工作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安排部署保密工作。四是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零容忍》纪录片,签订承诺书并进行集中测试,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了第一轮谈心谈话。
二、2022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巩固扩大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改革成果。
一要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摸清底数,搞好政策宣传,加大扩面力度。确保重点人群全覆盖,参保率达到100%。二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坚持“保基本”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底线,加强政策执行和基金运行的跟踪分析研判,提高运行质量,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方案》和《结算办法》要求,加快推行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一要以福建三明医改经验为指导,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充分发挥好医保的撬动作用。二要根据总额控制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总额控制目标,细化和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兑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三要结合我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在二级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同时认真总结二级医院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果、经验,逐步向一级医疗机构延伸。四要建立完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制度,优化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满足参保人员日常门诊就医需求,推进实施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用药的“双通道”管理,方便群众用药需求。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使用管理安全性和有效性。
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一要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进日常监管全覆盖,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专项“清零行动”,继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持续开展“以查促改”专项整治。二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审核监控、聘请第三方稽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成立审核专家组等手段,将事后监管前移,加强对事前事中监管,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健全完善网上审核与现场监督相结合,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努力实现基金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基金内控制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守好群众的“看病钱”。三要进一步规范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健全内控内审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要全面落实《奈曼旗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二要落实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整体提升农村牧区医疗保障水平,依托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牧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全面提升参保人员在市域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五)推进药械供应保障机制建设,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一要全面开展国家“4+7”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全面兑现奖励政策。加强药械网上集中采购管理,除蒙药、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尚未实施网上采购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必须网上采购,不得网外采购。二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及使用现状监测,进一步理顺议价制度机制,综合治理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三要规范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网采药械资金支付行为,开展配送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配送不规范及挂靠行为,让群众能够用得上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耗材,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六)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医保治理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一要推行不见面办,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城乡居民通过网上缴纳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蒙速办、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二要完善经办大厅自助查询功能,在大厅即可查询医保报销等情况,方便参保群众。三要继续推进实施综合柜员制,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窗口受理、一单制结算、一站式服务”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模式。四要积极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就近办”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接的住、管的好。五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进解决关破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结算问题,继续开展“医保政策进乡村(社区)”宣讲活动,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程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在医保经办大厅开展“帮办代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