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重要生态环境信息,增加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针对网络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网络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和联动,及时传递正面信息,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评员的设立
生态环境局实行网评员工作制度,网评员由吴凡担任。
二、网评员的基本职责
对网络上出现的评论进行及时、迅速、有效地关注,并有针对性地监督和引导涉及我旗生态环保工作的信息。利用新闻跟帖、论坛发帖、微博等方式进行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主动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三、网络发布的主要内容
1、全旗生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
2、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生态环保系统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四、网络评论的审核
1、网络新闻发布内容,由相关股、室、站、队拟定新闻稿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网评员发布。
2、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评论,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或根据旗委、旗政府领导批示进行。
五、网评工作纪律
1、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2、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3、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内容和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核。
六、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