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8 浏览次数:108

关于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快速高效处置疫情,营造群防群策、全民参与的疫情防控局面,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公告如下:

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最大限度减少聚集,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参与核酸检测筛查,并动员家人主动参与,做到不漏一人。

做好重点疫情城市亲友来(返)通的劝导工作,抵通前要主动履行报备的责任义务,配合落实管控政策,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个人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配合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关注疫情动态,提高防范警觉性,如发现未按要求报备、落实管控政策的来(返)通人员,请立即向社区或属地指挥部报告,合力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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