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傅强、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咏梅、第三检察部主任孙继明一行到奈曼旗检察院调研督导认罪认罚及两项监督工作。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奈曼旗法院、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奈曼旗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认罪认罚及两项监督工作的开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的汇报。
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对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依法快诉快判,同时从量刑建议等方面体现和兑现从宽政策。要创新工作举措,做到边学边干、学用结合,进一步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这两项监督力度,主动适应捕诉一体化改革新形势,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切实将两项监督工作做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
要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强化思想引领,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主导刑事诉讼的职责。要落实好“一把手”责任,检察长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联系沟通,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衔接与落实。要以核心业务数据推进工作开展,加强员额检察官考核机制,将核心业务数据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要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的新型监督模式,转变监督工作方式,推进两项监督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自身做起,亲自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两项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和员额检察官都要提高思想认识,逐案抓好落实。要在建立值班律师和派驻公安检察室全面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要在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及时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出台相关制度,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得到全面规范和提升。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傅强
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