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预防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等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双随机”抽查的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统计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坚持协同推进。实施科室联动,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系统,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的确定方式
1.抽查对象的确定:设置随机抽查对象数据库。
一是各科室将辖区内主管企业名单和数据按规定格式导入随机抽查对象数据库。二是相关负责平台人员在联网直报平台上设定抽查条件,筛选抽查对象并导入随机抽查对象数据库。
2.抽查人员的确定:设置随机执法人员数据库。相关负责人员将本单位执法岗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录入双随机执法人员数据库。
3.抽查对象和人员的匹配:需要启动检查程序时,从随机抽查对象数据库和随机执法人员数据库中抽取对象进行分配,包括检查地区、检查类型、检查对象数和检查人员数等条件。
三、“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按照“全员执法、平行交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执法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全员行动的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工作机制。
(一) 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抽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双随机”系统设计与完善,负责收集企业名单,负责执法人员数据库更新与维护,负责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供需要抽查的企业名单。负责制定本科室检查工作方案,负责派员参加执法检查。
(三)执法人员负责配合完成开展 “双随机”抽查任务,负责落实整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实地检查,负责完成检查报告。
四、“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1.建立信用企业库。列入统计信用企业库的,企业认真整改到位的从信用企业库中移除;对严重失信企业在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对限期整改的整改不到位或仍不整改的,并作为执法重点监管企业。
2.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加快与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对接,实现统计执法的全程公开透明,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