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委宣传部、通辽市委统战部、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命名2021年度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通民委发【2021】35号)。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昂乃村、奈曼旗明仁苏木、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巴彦敖包嘎查、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奈曼旗沙日浩来镇、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党校、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振兴社区、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共13个单位被命名为2021年度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