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90

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旗委、旗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委的关心、支持下,旗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旗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润化于心

一是切实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年初以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集中宣讲2次,培训人次500余人。将沙日浩来学区中心校确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在全旗各中小学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二是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利用五月份“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和九月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宣传手册4000余本,张贴、悬挂宣传条幅10余幅;在旗融媒体中心“活力奈曼”微信公众号开辟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专栏,对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旗民委“共筑和谐奈曼”微信公众号上,开展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问答活动,受教育群众共达10余万人次。各地各单位通过微信、宣传单、条幅、组织培训、座谈、专场演出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旗范围内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调整了奈曼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创建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奈曼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测评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奈曼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等5个文件,9月份召开了“奈曼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今年,获评为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奈曼旗检察院),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个,申报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旗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6个,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典型7个。

(二)扎实推进民族政策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到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8万元,共涉及12个项目,其中包括农田水源井电力配套项目5个,养殖小区项目5个,购买基础母牛项目1个,民族传统手工艺项目1个,进一步改善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了显著提升。二是积极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协调资金10万元,扶持八仙筒镇一奶制品厂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和通辽民贸民品生产优惠政策,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奈曼旗支行落实21家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有力的拉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三是不断繁荣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动员社会力量筹措帮扶资金5000元,资助民族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2名。发展民族文体事业,结合庆七一组织举办那达慕、祭敖包红色歌曲比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13名绣娘参加了“通辽市第三届蒙古族传统刺绣技艺比赛”,荣获三等奖一名,优秀奖一名。

(三)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经常性开展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实地指导,确保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年初以来实地指导30次。建立民族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制定村规民约,把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接待来访群众1 人,化解矛盾1件。依规做好民族成分变更工作,年初以来审核通过7人。进一步推动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贯彻落实,五月份在旗人民广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宣讲,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推进社会市面蒙汉文规范使用,年初以来网上翻译和审批牌匾312个,排查整改不规范牌匾30余块,使社会市面用文规范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38次,讲党课3次,交流研讨6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严守规矩,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修订完善了《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线上线下,推送有关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党中央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决策部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内容32篇,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度,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三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提升队伍服务能力。扎实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必学书目的学习,切实做到了入脑入心。深入包联嘎查、社区等办实事6件,累计投入资金71.7万元。四是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单位业务查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制定并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政治责任清单等。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制定并完善制度17个。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单位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方式和形式载体创新不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困难;民族团进步创建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不足。二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步缓慢,督促检查跟进不及时。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民族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三级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一)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协调解决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单位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方式和形式载体创新不够的问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加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加强各民族群众“五个认同”和“五观”宣传,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落实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加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二)持续加强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项目管理。随着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项目的逐年累加,监督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完善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切实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发挥作用。

(三)加大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书写不规范问题;对已确定的民族贸易企业加强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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