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97

各苏木乡镇场:

根据自治区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规范推进我旗厕所改建工作进行,按照通辽市相关要求和《奈曼旗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施方案》部署,在工作前期完善相关协议合同等资料;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严把产品质量标准,规范施工,做好监管;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单位预验收,项目由乡镇验收、旗级抽验。户厕改造的施工方和提供施工材料的生产厂家,请携带本单位相关资历材料及商品质量合格检验证书等,于本月30日之前到旗乡村振兴局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施工单位或材料生产厂家将不予采用。请相关苏木乡镇场参照模板要求完善项目档案。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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