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对照2022年通辽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143

2022年8月,通辽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调研工作组,对奈曼旗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工作。根据《关于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发现问题的通报》(通党乡振组办发﹝2022﹞27号)文件要求,通辽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奈曼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了13个具体问题,奈曼旗对照13个具体问题全部认领。为切实把通辽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方案。(详见整改台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通辽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落实,落细各项政策,真抓实干,将本次整改工作全面整改到位,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落实方面

1.问题整改方面

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个别乡镇、嘎查村两级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整改方案认领问题不全、整改不到位、描述不清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苏木乡镇场、嘎查村按照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国家及自治区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台账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嘎查村推进整改情况全面“回头看”,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到位,完善整改台账。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2.驻村工作队方面

驻村工作的入户实效性不强,未及时掌握解决重点人群的问题和困难。某苏木嘎查脱贫户任某,妻子患精神类疾病,已在旗内住院治疗一次,定期服药,目前在市精神病医院治疗近一个月,驻村干部不掌握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对未履职尽责进行约谈通报,将其驻村表现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二是督促驻村干部深入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入户了解情况,全面掌握每户基本情况,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提高群众认可度。

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二)政策落实方面

3.健康帮扶方面

个别乡镇嘎查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慢性病签约服务未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旗卫健委组织专人对全旗慢病签约服务进行摸底核实,对未落实签约服务的脱贫户、监测户及时给予慢病签约服务;二是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建立、留存慢病签约服务协议及送医送药入户走访台账。

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各苏木乡镇场

4.就业帮扶方面

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干部群众知晓率低、个别政策未落实、执行有偏差等问题。个别乡镇嘎查村执行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有偏差,未执行现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文件,仍然采取扶贫公益岗位管理办法及相关协议范本等,存在公益性岗位一人多岗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重新开发选聘就业帮扶协管员;二是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确实选聘不到能够胜任专职就业帮扶协管员工作的嘎查村,暂时由劳动保障协理员履行就业帮扶协管员岗位职责,不另外发放酬劳;三是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确实选聘不出能够胜任专职就业帮扶协管员工作,同时,也没有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嘎查村,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常住人口履行就业协管员职责,补贴参照劳动局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标准执行,补贴资金在嘎查村集体经济中列出。

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5.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方面

个别乡镇嘎查村小额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某乡镇嘎查村正常脱贫户冯某某对小额信贷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各苏木乡镇场嘎查村要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明白卡、广播、微信群、入户讲解等多种宣传方式对小额信贷文件精神和政策要点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小额信贷政策群众知晓度,拓宽小额信贷政策覆盖面,实现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能贷尽贷”。

责任单位:旗金融服务局、农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机构、各苏木乡镇场

(三)工作落实方面

6.防返贫监测方面

1)防返贫监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监测户对纳入监测类别概念不清晰,具体时间不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防返贫宣传单,要求各村张贴到村内公示栏,以便群众随时阅览;二是要求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网格员入户摸排同时,为本辖区全体农牧户上门分发防返贫宣传单,并为其宣讲防返贫监测帮扶各项政策,确保遇到具体问题时能够及时解答,让群众对防致贫返贫监测有更深入的了解;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村部大喇叭,村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各级各类媒体广播推送防返贫监测帮扶各项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2)个别乡镇嘎查村明白卡填写不规范,户属性、识别时间、致贫原因、退出时间、收入核算等填写有漏项或不全面、不准确,帮扶政策与实际不符。

整改措施:要求驻村工作队以及村两委入户摸排的同时,检查各户明白卡,对填写不规范的,要求驻村工作队以及村两委重新填写明白卡,厘清户内各项基础信息、重新测算各项收入,确保机帐实一致,坚决杜绝“明白卡不明白”现象,并将其张贴到脱贫户和监测户家中显眼位置,要求帮扶帮扶责任人面对面宣传、点对点讲解,切实提高贫困户对自己享受的各项补助政策的知晓度。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7.就业帮扶方面

1)转产的就业帮扶车间在对应系统中无相关转产程序,未将已转产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更名,与实际不符,未按最新文件进行操作。同时,现存帮扶车间个数与系统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旗内现有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是否起到带动作用,车间数量是否与系统保持一致;二是重新对有带动就业的帮扶车间予以认定,录入系统,对带动就业力度不强或亏损的予以取消,在系统中替除,同时要保证机账实一致。

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2)个别乡镇嘎查村容村貌较差,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一是加强培训管理,确保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发挥实效;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无法胜任岗位人员予以替换;三是采取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问题清零、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2)乡村公益性岗位协议签署不规范,沿用“扶贫公益岗位”协议。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衔接期公益性岗位协议模板,以新协议文本签订协议。

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3)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信息填写不精准、数据更新不及时。在外出务工台账中电话抽查10人,其中:没有外出务工2人,电话号码不准确或空号3人。

整改措施:重新核实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外出务工动态监测台账,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证数据信息准确。

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8.档案整理方面

个别镇级和村级台帐无备注脱贫家庭适龄儿童日常监测台账年(季)度,无备注入户调查时间,学生资助清册没有备注年(季)度,没有补助发放时间。

整改措施:要求教育体育局安排专人配合各苏木乡镇场完善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台账信息,标清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旗教育体育局、各苏木乡镇场

9.厕改方面

1)个别乡镇嘎查村2022年新建户厕未签定建设申请书,施工前期档案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措施:重新核实全旗2022年新建户厕签订的建设申请书、施工前期档案,对未签订建设申请书、施工前期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情况立行立改到位。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2)某乡镇嘎查村2022年新建户厕未批先建30户,已在2021年施工完毕。

整改措施:2022年新建户厕项目进行核实,补齐、规范协议。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10.驻村工作补贴方面

驻村干部补贴第二季度未及时发放。

整改措施:旗乡村振兴局驻村办财政局沟通及时将驻村干部补贴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苏木乡镇场、各旗直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牵头负责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督促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逐项对照,及时跟踪盯办,推动整改落实。各苏木乡镇场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勤调度、多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苏木乡镇场、旗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近期全国疫情反弹情况及通辽市周边盟市辖区疫情突发情况,制定疫情突发防控应对预案;同时,落实整改工作时,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因疫情无法开展整改工作的,延后整改时限。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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