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105

林草字〔202224                   签发人:刘亚刚

 

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现将《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送给你们,请审阅。

 

 

 

2022年3月17日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处理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旗林业和草原局在处置发现初期的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组织指挥到位、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奈曼旗行政辖区内林草部门发现的初期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在奈曼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本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配合保障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反应迅速,措

 

施得力。

3、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

扑救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由基层林业草原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现地扑救,邻近苏木乡镇在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下支援扑救,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林草主管部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告派出前指后,由其全权负责处置,林草部门配合。在奈曼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下,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全力配合扑救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扑火机构组成

 长:刘亚刚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组长:李松林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文涛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许丽丽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沈志新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张英新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刘忠军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员:办公室主任、计财股股长、资源林政股股长、林业生产股股长、草原管理股股长、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地和种苗管理股股长、果树办公室主任、林草局防火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林草局防火部门,值班电话:4212278,传真:4212278。

(二)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防灭火指挥部要求,积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就近调动林业和草原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配合指挥部尽快扑灭火灾。

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在领导小组带领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林草局防火部门、资源林政股、林业生产股、草原管理股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包括各位护林员报告和群众报告等),在最短时间内弄清起火时间、地点、火场扑救力量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协助指挥部制定扑救方案。

计财股:负责具体落实扑火救灾资金。

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地和种苗管理股、果树办公室:负责调配就近林草扑火队伍车辆,确保增援人员快速运输,负责值班备勤和信息传达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值班电话(0475-4212278),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火情信息的畅通。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预警监测

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全天候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通过火灾发生地瞭望、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根据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可根据天气情况及防灭火指挥部通知,可以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长防火期时间。

防火期内,林业和草原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讯息畅通。

(二)信息报告

1、接到林业和草原火情报告后,旗林业和草原防火部门立即向领导小组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2、根据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全力配合扑救工作,立即启动预案。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四、火灾扑救

发生火灾后,迅速向奈曼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火情,当地林草部门扑火队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报告给上级林草部门,参加扑火的林草部门扑火队,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指挥。

(一)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打烧结合,集中兵力,速战速决;在扑火战术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采取合理的方法;边打边清,彻底清除;阻隔和侧翼扑打为主,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3、扑救火灾时遵循“以人为本、属地指挥”的原则,禁止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儿童和其他不适宜进行扑火工作的人员参加扑火。

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领导到位、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二)扑火力量组成及调度

扑火组织本着“专业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国有林牧场职工组成地方扑火队。初发火由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调度。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成立前指,由前指全权调度。

扑火队

林草系统组建地方扑火队共9支120人;消防水车3辆,运兵车4辆,风力灭火机85台,二号工具185把,油锯2个,灭火弹20箱。

2、扑救方案

在哪个防火单位境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扑火队组织扑救,并报告旗防灭火指挥部和林草局防火办公室,防灭火指挥部通知毗邻苏木、乡镇、场水库等扑火队和森林消防支队机关等,做好增援准备,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则按程序报告给森防指调用其它驻地官兵增援,林草系统积极配合。

(三)物资调用

发生火灾需动用相关防火单位储备库物资时,先动用当地储备物资,不足时由相关单位向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

(四)火案查处

火案查处原则上由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等负责执行。

(五)清理火场

火灾扑灭后要留下一定数量的人员,看守并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尤其是对火场内侧50米沿线的秸杆、倒木等可燃物,要进行彻底的清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报前指批准方可撤离。

(六)预案终止

当扑救工作取得胜利,全面解除火灾危险后预案终止,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入日常状态。

五、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022年3月21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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