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公资发〔2018〕9号
中心各科室: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程序》《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程序》经修改完善,重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0日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监督人进入评标室后,按如下程序进行评标:
一、工作人员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并组织评审专家签到。
二、工作人员主持评标会,介绍监督人和本人身份,并对项目作简要说明。
三、工作人员宣读《评标专家守则》和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评审专家签署评标承诺书。
四、评标委员会推选负责人。
五、工作人员发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六、工作人员发放《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评审专家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可以依据情况,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书面澄清、说明。
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报价,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对报价得分签字确认。
八、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打分。
九、工作人员核计打分后,交评标委员会核准签字。
十、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一、评标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