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及《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地方金融组织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15日。
二、抽查对象及抽取比例或数量
1、已被注销经营许可但法人主体仍存续的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2、已被注销经营许可但法人主体仍存续的典当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或变向从事典当业务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3、2021年度列入“失联”或“空壳”名单并公示的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4、批复取消经营资格但未注销营业执照、法人主体仍存续的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5、2021年度列入“失联”或“空壳”名单并公示的融资租赁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三、抽查实施部门
本次抽查由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牵头实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检查。
四、抽查人员
部门联合抽查人员4人,具体为: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执法人员2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人。
五、抽查事项
(一)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检查事项:
1、被注销经营许可的融资担保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规范使用情况检查;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情况;存量业务化解情况;代偿追偿情况。
2、被注销经营许可未注销营业执照的典当行名称、经营范围规范使用情况检查;新增典当业务情况;存量业务化解情况。未取得经营许可典当行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复核已公示且属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所列“失联”或“空壳”小额贷款公司。
4、批复取消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5、检查复核已公示且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所列“失联”或“空壳”融资租赁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多项业务,各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公开透明,规范执法。本次抽查的全过程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经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务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检查结果在完成检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工作平台。